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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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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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矫正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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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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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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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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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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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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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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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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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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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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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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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3.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