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减轻残疾人意外伤害负担,市残联为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统一投保《残疾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为残疾人筑起抵御意外和疾病的“保护圈”。
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74周岁(1949年6月30日后出生)以下,并持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保险期限
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
三、保费缴纳及理赔
参加意外伤害保费为每年每人80元,费用由市残联予承担。理赔内容为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两类,理赔标准由政府采购确定。
四、办理程序
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残疾人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残联提出申请,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非本市身份证号码的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必须由靖江公安部门出具本市户籍证明,市残联予以补助,非本市户籍残疾职工参保不予补助。
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既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一项内容,也是市政府关注民生、帮助残疾人实现保险权益、让残疾人获得保险利益的有效措施。不仅有力地保障了残疾人健康生活,帮助残疾人提高抵御意外伤害风险能力,防止残疾人因意外伤害返贫、致贫,而且完善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了全市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