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必须为靖江户籍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以代步为目的且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55—2006)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起:260元/辆/年。需提供一下材料:
1. 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如下:
1. 申请人可在每年的9月份前,携有关材料到户籍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残联填申请表,通过初审,由镇级专职委员集中送至靖江市残联进行复审;
2. 市残联于每年10月组织年度内申请人(即车主)驾驶本人的机动轮椅车至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年审;
3. 市残联汇总通过审核人员名单,报送上级残联履行流程后,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