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二)协助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组织开展残疾评定和能力评估,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
(七)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发挥综合、组织、协调、服务作用。
(八)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开展残疾人事业区域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康复部、教育就业部。
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靖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靖江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的攻坚之年,是完成“十二五”残疾人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残疾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紧紧围绕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实施残疾人幸福生活推进计划的总体目标,以深化改革总揽全局,深入开展“残疾人全面小康攻坚年”和“项目实施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以加快中心建设为平台,着力推动项目健康运行。
抓紧推进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内部装饰、电力安装和室外工程建设,深化残疾人励志体验区和残疾人辅具展厅设计,实施物业管理招标项目,力争5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并力争落实一个国家试点、三个省级试点项目。
一个国家试点:以残疾人辅具适配与家庭无障碍改造为内容,争取与中残联的试点项目落户靖江,共同探索辅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有效形式,为制定国家标准提供参数。
三个省级试点项目:一是以残疾儿童康复和成人康复为内容,推动儿童康复项目与香港耀能协会确立合作关系,使康复项目成为省康复协会学术交流点,成为南京特教学院康复学院、盐城卫生技术学院的实训基地;二是按照省级标准建设残疾人技能培训机构,以强化自强意识、技能提升为重点,开展职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雇主培训等项目,使之成为省残疾人培训示范点;三是着力打造励志体验精品,让健全人在体验残疾中激发助残爱心,也让残疾人接受自强典型的熏陶,更加自信地融入社会,建成省内唯一、国内不多的励志体验独特亮点。
(二)以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为目标,着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大力推动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根据省残疾人就业政策要求,继续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稳妥调整按比例促就业的办法,实施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加大第三机构对用人单位的核查,促使残疾人真就业、真收入,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落实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发放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激发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中央七部门联合发文精神,逐步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残疾人工作,做好用人单位岗位开发和预留等工作,组织用人单位专场就业招聘会。
加快拓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落实残疾人托养机构组织开展劳动项目,积极培植庇护工场、日托点、工疗站等机构建设,帮助更多的重残、轻度智力、精神残人员走向社会,参与简单劳动。探索建立辅助性劳动项目调配中心,制定企业为辅助性就业提供劳动项目奖励补助办法,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设立助残机构或为残疾人辅助就业提供劳动产品及销售途径。
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服务型福利企业,兴办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福利性单位等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加强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稳定性,控制无故辞退残疾职工;探索设立残疾人创业扶持金、创业贷款贴息、建立实训基地等措施支持残疾人创业;积极筹划残疾人创业一条街,购置或租赁“爱心商铺”,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三)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为重点,着力落实惠残托底政策。
全面落实低保外重残生活补贴政策。坚持政策口径、资金渠道、补助标准不变,及时处理纠正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全面开展补助对象的审核工作,不断完善登记、变更、发放和监督制度,做好补贴标准动态调整工作;继续实施好低保内重残补贴金制度。稳妥实施智力、精神二级贫困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探索无业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建立,根据省政策规定,研究低保外三、四级无固定收入智力、精神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继续落实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家庭生活补贴政策;推动将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政策,逐步提高代缴比例。
推动残疾人福利政策的制定,调研残疾人保障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并充分发挥低保、五保、社保、重残补助、社会救助等作用,力求综合施策,提升保障水平。探索对低保外无业重度残疾人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选配、大病医疗报销、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优惠。
(四)以普及基本服务为基础,着力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
不断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加强社区康复工作,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基层康复室建设,发挥康复阵地作用;深入开展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探索辅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辅具适配和无障碍改造进家庭的指导工作;全面开展残疾儿童筛查,进一步落实筛查责任,形成专业机构筛查为主,基层上报为基础,康复机构筛查为补充,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用二代药物政策,切实做好新、老办法平稳过渡工作;加强康复机构建设,督促儿童康复训练中心、成人康复医院按照二级标准加快软、硬件建设,低视力训练机构达到一级标准;以提高康复训练效果为目标,积极更新康复理念、引进先进康复设备和康复技术,形成区域特色;实施第三方机构对康复效果评估机制,完善康复机构绩效评估办法;按照省7-14岁残疾儿童巩固性康复政策,落实配套经费,争取提高残疾儿童医保报销比例。
加快普及残疾人托养服务,整合托养机构资源,促进由单一的托养向融康复、托养、娱乐、工农疗与一体的综合服务转变,由全托型向日托、全托、轮换托养并举的方式转变;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运行经费的机制,促进机构正常运行。
提高就业服务水平,规范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健全就(失)业登记、信息咨询、职业能力评估、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体化”服务功能;根据全国就业状况调查资料,建立残疾人就业、待业名册档案;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对劳动力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对在岗残疾职工开展思想意识与技能“双提升”型轮训,对有创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为残疾人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五)以促进精神文化建设为路径,着力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以大众媒体为宣传窗口,统筹做好重要政策、专项工作、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新闻宣传;继续开展“部门联动 共谋发展——靖江市残疾人工作专访”活动,开辟残疾人工作者工作感悟专栏;结合第五次全省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及时报道残疾人自强典型、助残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依托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推进残疾人文化创业基地建设,建立残疾人文化精品展示厅,对外开放中心文化区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中心励志体验;抓好文化周组织工作,创新文化周活动方式,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机构、进协会、进校园活动,在更广范围动员残疾人参与文化周活动;积极推动健身体育、康复体育和娱乐体育运动,做好备战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奥会准备工作。
规范扶残助残工作,深入开展全市贫困残疾人家庭调查,落实新一轮3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与全市党政机关结对帮扶任务,围绕残困户就业、医疗、教育、农耕等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倡导党政机关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创新助残方式;坚持以宣传促进为引导,以网络助残超市为平台,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志愿助残行动;动员社会志愿者团队走进残疾人托养机构、走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走进残疾人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发动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以“一助一”或“一助众”的形式,向贫困残疾人个体或群体捐款、捐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共同努力,助推残疾人全面小康的进程。
(六)以规范基础管理为载体,着力增强残联组织治理能力。
科学规划发展。以全国残疾人两项调查结果为依据,着手编制“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小康目标任务和残疾人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方向,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推进制度化保障、专业服务、社会化运作、科学化管理等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残疾人所思、所想、所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十三五”发展纲要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准确执行政策。残疾人各项工作直接或间接地涉及政策资金落实,要把好事办好,必须准确执行政策。坚持以政策设立项目、以项目规范资金使用、以制度约束工作行为的原则。围绕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办证等工作环节,依据残疾人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各项政策,强化残疾人工作者对政策的执行力,强化准确执行政策的责任意识,建立层层政策执行的责任追究制,确保政策资金使用的严肃性,残疾人享有政策的公平性。
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增强队伍服务能力,以残疾人事业发展为主要内容,分别举办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部门分管领导、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以残疾人康复、教就、组联工作为主要内容,不断提升残疾人专职委员业务工作本领;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残疾人工作者走访残疾人家庭制度,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分析破解残疾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残联组织工作的新常态,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围绕责任胜于能力,充分认识岗位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在工作中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做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四、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靖江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靖财预[2014]11号)的要求,按照“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收支平衡、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布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严从紧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在职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市财政局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结合2015年工作任务,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五、2015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包含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靖江市康复中心、靖江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当年收入预算3146.82万元,具体为:
公共预算资金314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2900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23万元。
(二)支出预算
当年安排支出预算3034.3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23.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和正常开展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0.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11.01万元;项目支出2823.29万元,主要有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建设经费1000万元、0-14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经费243.90万元、精神病防治康复项目117.44万元、上缴规费和征缴手续费203万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比例奖励用人单位奖励经费150万元、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补助17万元、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运行物业管理服务费203万元、残疾人社区康复67.43万元等等。
六、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3034.3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0.65万元,住房公积金10.3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15.50万元(包含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建设经费1000万元),残疾人康复428.77万元,残疾人就业与扶贫127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52.02万元。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为18.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