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二)协助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组织开展残疾评定和能力评估,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
(七)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发挥综合、组织、协调、服务作用。
(八)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开展残疾人事业区域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康复部、教育就业部。
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靖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靖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残疾人工作深入推进、创新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残疾人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打赢残疾人全面小康和扶贫攻坚战两大目标,扎实推动就业增收、兜底保障两项重点任务,实施“四免四全面”提升工程,突出融入大局、突出精准服务、突出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残疾人主体内力、社会助残动力、残联自身发展活力,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加快转型升级、持续健康稳步科学发展。
(一)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1)制定就业扶贫工作计划。运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省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失业情况调查数据,对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残疾人精准登记信息台账,制定就业推荐计划。着重推荐20-45岁左右肢体和听力、言语残疾人实现同步就业;组织轻度智力、精神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加大对盲人按摩培训就业扶持力度,不断提高盲人就业率;对无业重度残疾人开发手工家庭劳动、配发回收劳动产品等辅助性扶贫项目;建立残疾人就业培训实名制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新增就业300名,有计划推进雇主、在岗和未就业残疾人双提升培训。
(2)加大按比例就业推动力度。完善按比例就业公示制度,着力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专门招录残疾人工作,推动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靖江市企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管理办法》,按省试点工作要求,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缴纳保障金情况纳入企业信用平台。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全面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加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力度,落实扶持资金,组织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轻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特别是特殊教育学校毕业后无法正式就业的智力残疾人开展辅助性就业,有条件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可扩大到无就业能力的其他类型残疾人。在市级劳动产品配发中心的基础上,推动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建立残疾人辅助性生产劳动项目和产品销售调配站(点)。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数据库,争取将符合条件的产品和服务列入政府采购范围优先采购。探索对提供辅助性就业生产加工项目的企业和组织给予一定奖励。
(4)多渠道拓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探索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残疾人网络求职、培训、就业、产品展示销售提供便捷服务。加快市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残疾人社会服务一条街、残疾人创业实训基地建设。联系网络电商助残,开展残疾人网创知识培训,扶持残疾人从事网络创业或在电商辅助就业。会同人社部门举办就业招聘会,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配合上级残联,组织部分选手参加第九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二)全面推动残疾人托底保障
(5)实施“四免四全面”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市政府“四免四全面”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为贫困残疾人及残疾学生免费辅具适配与无障碍改造;为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免费训练;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学前至高中的十五年免费教育;为有服药需求贫困精神残患者免费服药;贫困重度残疾人全面优先足额享有低保;儿童残疾筛查全面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开展残疾人“双提升”(技能、认知)职业培训;重度精神病患者住院全面享有医疗救助。
(6)精准落实扶贫对象。充分运用两项调查成果,力争实现贫困残疾人底册与扶贫部门登记精准对接,全面摸清人均收入在6000元以下的残疾人家庭情况,做好新一轮建档立卡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助残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干部“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活动。
(7)推动其他兜底保障落实到位。在“四免四全面”提升工程的基础上,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低保外重残补助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规范稳妥地做好残疾人证申领和审核工作。推动有关部门探索制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普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8)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全面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与无障碍改造补贴政策。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性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康复技能培养,培训基层专职委员掌握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功能;轮训康复教师,完善资格上岗制度;发挥培训基地作用,提升南京特教学院实践培训基地效应。
(9)活跃文化体育生活。促进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融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开发丰富适合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服务产品。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进机构、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四进”活动,出门参与、出外交流、出产作品、出人培训“四出”活动和残疾人康复体育“三进家庭”活动。加强文体部门合作,完善残疾人文化艺术中心运行,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平台。在常态化文艺培训的基础上,支持残疾人文化创业、特殊艺术人才培养两个基地和残疾文化服务、文化活动、文化推广三个平台建设。加强优秀运动员送训机制,做好在省队参训运动员备战里约残奥会相关工作。做好残疾人运动员选拔、推荐和安置工作。做好第九届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节目选送工作。
(10)推动教育助残措施落实。在“四免四全面”提升工作相关举措的基础上,鼓励有关部门及机构继续开展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建立肢体残疾和康复后听力、视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体系。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加强康教结合,开展免费学前教育。
(11)加快专业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根据国家二级康复医院机构标准,提高博爱康复医院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完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设立辅助器具供应点,建立网上服务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办法,督促各类残疾人托养机构普遍建立辅助性就业工场,实现法人治理,落实运行管理经费,实现正常运行。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就业培训机构建设。
(12)全力打造残疾人馨港湾。结合省“苏馨家园”服务品牌,依托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残疾人托养中心、村(社区)服务中心,以辅助性就业为重点,年内建成并运行3-5个残疾人“馨港湾”,综合开展残疾人各项服务。积极培育工(农)疗站,完善盲人按摩机构、各类助残社会组织等新型社会助残服务。
(四)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3)加强残疾人法制保障。以《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施行3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各项重大助残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和残疾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14)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结合省12385服务热线和网上信访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序时开通12385服务热线。加强市残疾人维权服务和相关部门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妥善处理残疾人信访工作,有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五)广泛凝聚帮助残疾人资源
(15)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围绕“四免四全面”提升工程,统筹做好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宣传工作,展示残疾人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激发就业创业、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绩,客观反映残疾人存在的困难、诉求和意见建议,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拓展宣传渠道,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做好微博、微信、客户端推广。加强对残疾人的正面引导,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专门协会活动。
(16)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力度。建立落实机构考核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总结中残联、省残联试点工作经验,在康复、就业培训等方面做出特色与亮点。大力培育各类助残社会组织和机构,实现“一帮一”结对子,加强购买服务单位的社会竞争力。
(17)加大社会爱心帮扶残疾人力度。进一步加强网络“助残超市”建设,深入挖掘社会资源,继续争取市人大、政协支持,探索与企业家协会、妇女商会、青商会联动,广泛动员社会爱心力量,继续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及残疾人机构募集“阳光助残”项目资金。
(18)加大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影响力。加强志愿者培训,指导推动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助残活动,提高志愿助残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效果。支持助残个人、单位、组织广泛开展助残帮困活动,扩大志愿助残工作的影响力。
(六)不断加强残联自身建设
(19)加强残联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群团会议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增强代表性,紧紧团结引导广大残疾人念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在强调政治标准的牵头下,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加残联和各专门协会中专兼职残疾人干部的比例。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培训,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建立健全专门协会组织架构、工作机制,试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各专门协会工作。
(20)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残联系统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为实现残疾人精准化扶贫和精准化服务提供可靠的基础信息。结合省残联系统实名制业务统计和残联工作动态评价体系,完善各条线残疾人工作情况及时网上录入工作。
(21)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利用两项调查数据成果,开展残疾人各项数据的综合比较分析。加强对残疾人综合保障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制定出台落实文件。倡导机关干部下基层、勤调研,为残疾人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2)加强残疾人证管理。进一步完善残疾评定工作,优化评定流程、评定委员会和评定医学专家库。举办残疾评定管理工作培训班。
(2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完善涉残项目公示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进一步梳理并公开残联系统权力清单和资金项目审批程序,规范项目运作,强化资金监管。
四、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靖江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靖财预[2015]12号)的要求,按照“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收支平衡、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严从紧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在职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市财政局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结合2016年工作任务,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五、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包含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靖江市康复中心、靖江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当年收入预算2734.83万元,具体为:
公共预算资金273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7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2400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动用往年结余208.09万元。
(二)支出预算
当年安排支出预算2225.03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14.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和正常开展 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30.57万元;项目支出1994.46万元,主要有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建设经费1000万元、0-14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经费100万元、精神病防治康复项目53.66万元、上缴规费和征缴手续费168万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比例奖励用人单位奖励经费30万元、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补助17万元、残疾人社区康复30万元等等。
2016年度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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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经济分类 |
功能科目 | 金额 | 支出项目 | 金额 |
一、财政拨款 | 2526.7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一、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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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预算 | 2526.74 | 二、国防支出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94.72 |
2、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52 |
二、专户管理非税资金 |
| 四、教育支出 |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33 |
三、其他资金 |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 二、项目支出 | 199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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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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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21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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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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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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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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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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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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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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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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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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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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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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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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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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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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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收入合计 | 2526.74 | 当年支出合计 | 2225.03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208.09 | 结转下年资金 | 509.80 |
收入总计 | 2734.83 | 支出总计 | 2734.83 |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222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230.57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994.46万元(包含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建设经费1000万元)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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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支出预算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2225.03 | 230.57 | 1994.46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225.03 | 230.57 | 1994.46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2214.93 | 220.47 | 1994.46 |
2081101 | 行政运行 | 207.47 | 20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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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104 | 残疾人康复 | 183.66 |
| 183.66 |
2081105 |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 | 237 |
| 237 |
2081106 | 残疾人文化体育、宣传费 | 48 |
| 48 |
20811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1538.8 | 13 | 1525.8 |
221 | 住房保障政策 | 10.1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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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0.1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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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1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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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支出6.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我市公务用车改革2015年12月份启动,改革后的相关运行经费预算正在测算调整之中,待决算公开时作相关详细说明。
2016年度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单位:万元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8.27 |
| 6.27 |
| 6.27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