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市残联党支部下发了《关于落实市残联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的通知》(靖残委[2015]2号),确定每月25日开展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
5月25日,市残联党支部开展了首次活动,由市残联党支部副书记、副理事长吴时彦主持,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基层专职委员参加活动。活动传达了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精神,明确了参加对象、活动内容等,并提出具体要求。市残联党支部力求通过建立以党员为主、工作人员全面参与的长效学习机制,使大家牢固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参与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科技文化水平;提升党员理论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党员在残疾人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市残联党支部把落实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三簿两考”制度,将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