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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市残联召开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工程廉政座谈会
作者: 发布于:2015/6/11 17:21:38 点击量:

6月9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强来到市残联,与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工程有关项目负责人一起,召开工程廉政座谈会。

市残联分管负责人汇报了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工程的概况。一是省委、省政府在2009年11月《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到2012年,各市、县(市、区)残疾人工作阵地实现“五有”目标。我市在阵地建设方面处于滞后状态,迫切需要启动、实施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项目。二是工程进展方面,2012年8月底,市政府召开14个部门协调会,启动中心建设;相关手续完备后,2013年10月,土建项目开工;2014年9月,土建工程封顶;同年12月,内装项目进场;整个中心工程预计2015年6月底全部结束。三是在廉政制度方面,严格按照政府招投标程序规定,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由分管理事长牵头,召开检察院、审计监理、跟踪预算等联席会议讨论形成结论。市残联主要负责人就工程的相关情况、廉政建设、中心运行方式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介绍阐述,监理、内装、土建等项目单位代表就廉政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指出,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工程是民生工程,也是为我市残疾人事业作出的一项重大贡献。他充分肯定了市残联在工程建设和中心运行方面所具有的服务意识和超前理念,一是制度严谨、有序操作;二是自我约束、规范到位;三是要求严格、确保质量。同时,方检察长强调,预防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各个项目责任单位,检察机关推动主体规范、公正、清廉地运行,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用时间来检验和体现。市残联理事长对方检察长的指示作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人员要不断坚持,永葆清醒的头脑;项目施工单位应注意工作重心,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工程各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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