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残联,各残疾人扶贫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各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与管理,真正发挥各类扶贫基地在安置残疾人就业中的示范帮扶作用,现根据市审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靖江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实施意见》(靖残〔2008〕11号)相关要求,确定对全市各残疾人扶贫基地进行检查审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 1日- 9月15日
二、检查人员
负责人:毛以民
成 员:邵云燕、戴 麟、陈 铮
三、检查内容
主要是检查有否按照《靖江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及《协议书》要求在具体实施。重点是:
1.项目是否存在。帮扶每位残疾人或家庭的项目是否真实存在。
2.人员是否符合。按文件和协议要求,考核上报的安置帮扶计划是否按序时进度开展工作、是否安置适合劳动的残疾人;帮扶计划上报的残疾人是否真实参与、享有,与市残联信息库的数据是否吻合。
3.经费是否确数。主要是各明细收支项目账目是否清晰,残疾人受益情况有无弄虚作假。
四、检查方法
按年初各基地上报的安置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名册的20%进行抽检,分别采用入户调查、电话调查、台账资料核对等方法。
请各地残联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自查与整改。市残联将严肃认真对待此次检查,凡在本次检查中仍发现有一名或一项帮扶内容不合格、不真实,则取消扶贫基地称号,年终不予资金补助。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