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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就业残疾朋友的公开信
作者: 发布于:2014/6/6 17:31:17 点击量:

残疾人朋友们:

你们好!

就业问题,是解决个人生存难题,进而改善家庭生活条件的有效途径,对残疾人来讲,尤其如此。因此,解决残疾人就业,让残疾人共享社会改革建设成果,一直被各地党委政府视作残疾人事业的重点工作而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凡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生活能自理、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要求就业的无业残疾人,属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这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以及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用人单位的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办事,不断规范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工行为,截至去年末,我市有数百名残疾人与企业达成用工协议,通过按比例安排就业走上了工作岗位。

但是,市残联也了解到一些社会反馈,部分用人企业在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过程中,存在一些侵害残疾人就业合法权益的现象,譬如单位不安排岗位空挂名、不发工资或发放少量生活费、由残疾人出资缴纳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政策所不允许的。

残疾人朋友们,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你们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尊重和平等。残疾人理应享有公平的就业机会,残疾人就业,必须是体面、有尊严的劳动,同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诸如签订劳动合同权、在岗劳动生产权、获得劳动报酬权(不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休息休假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因此,大家理应积极服从工作安排,从事岗位生产。同时,作为一名合法劳动者,积极维护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

一滴水也能折射太阳的光辉。社会氛围的积极营造,更需要残疾人朋友的真挚把握。我们相信,走上工作岗位的残疾人,不但可以增加家庭的收入,减轻家庭负担,同时增强自己的独立性、成就感和自信心,最终提高自身的生活品质;我们更希望,已就业的残疾人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以踏实认真的态度,充分利用自己在岗位上的每一天,自食其力、奋发图强,努力实现自我价值,获得人生的成功。

为了更美好的明天,让你我携起手来,共同翻开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新的一页,为我市残疾人事业谱写出更加辉煌壮丽的篇章。

                       

                           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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