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残工委〔2014〕7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届“残疾人自强标兵、助残先进典型”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2011年,我市举办了首届以“尊残助残、自强不息、共建和谐靖江”为主题的评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帮困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勇于进取,广泛宣传在残疾人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社会扶残先进典型,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2014年将在全市开展第二届“残疾人自强标兵、助残先进典型”推荐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靖江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二、 推荐时间
推荐活动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前
三、 推荐对象
2014年靖江市第二届“残疾人自强标兵、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推荐对象分为两大类:
(一)残疾人自强标兵
“残疾人自强标兵”候选对象:2012年市残联与“一报两台”联办专版专栏以来,媒体已经进行宣传报道,且引发社会良好反响、残疾人共鸣的自强人物为主要对象。
对于2011年全市首届“尊残助残、自强不息、共建和谐新靖江”评选中已入围的先进典型,原则上除有新的、较为突出的自强事迹内容外,否则不再列入本次推荐活动。
(二)助残先进典型
助残先进典型候选对象包括助残先进集体和助残先进个人。
助残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或者各项残疾人工作重大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涌现出的关心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或其家庭排忧解难、帮扶残疾人工作机构,受到残疾人和社会大众普遍好评的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志愿者队伍。
助残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坚持扶残助残3年以上,热线为残疾人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解决残疾人及其家庭实际困难,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被社会广泛赞誉的爱心人士。
四、推荐活动工作流程
(一)市残工委下发活动文件,同时媒体予以刊发通知。
市残工委下发本次活动正式文件,同时,在《靖江日报》以底通栏形式刊发活动通知,告知广大市民此次活动的主题、典型推荐类别、活动咨询方式等。
(二)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荐,初步确定候选对象。
残疾人自强标兵: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残联将2012年以来,“一报两台”宣传的本辖区残疾人自强典型事迹形成文字材料报送。
助残先进集体、个人:
1.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残联将2012年以来,“一报两台”宣传的本辖区帮扶残疾人典型的助残事迹形成文字材料报送。
2.“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中,各单位部门将本部门主要助残事迹形成文字资料上报,作为助残先进集体、个人候选对象推荐依据。
3.市残联将近年来,残疾人工作重大活动中涌现出的热心为残疾人服务、解决残疾人及其家庭实际困难、帮扶残疾人工作机构的爱心企业和社会人士助残事迹整理报送。
所有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残联办公室汇总,以word文档形式,篇幅800字左右,电子档发送至工作邮箱:jjscl8899@163.com,纸质档盖章后送至市残联办公室,联系人:祝敏,联系电话:89183529。
(三)活动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正式候选对象。
在各地各部门精心推荐的基础上,市残联初步筛选出残疾人自强标兵、助残先进典型候选对象,并报请活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正式候选对象。
(四)专版刊登先进事迹。
市残工委将在《靖江日报》开辟专版刊登残疾人自强标兵、助残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关注度和残疾人工作影响力。同时刊登选票,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投票,热心参与。
(五)公布结果。
统计选票,并根据投票结果,综合自强和助残事迹的典型性、社会影响力等综合因素,共推荐出残疾人自强标兵10-16名,助残先进典型10-20个(其中先进集体5-10个,先进个人5-10名)。
五、邀请市领导召开座谈会或走访看望
2014年5月18日(全国助残日)前后,市残工委组织召开残疾人工作座谈会,邀请本次活动推荐的残疾人自强标兵、助残先进典型代表以及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参加,市委、市政府领导将出席座谈会,倾听残疾人心声,激励残疾人自强标兵、助残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大力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此期间,市领导将分别走访看望部分特困残疾人。
综上所述,本次推荐活动充分结合当前全市上下深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精神,对残疾人工作推动重心下移、残疾人工作者深入基层,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助推进一步浓厚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都有重大的意义,希望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荐,为我市残疾人事业添砖添瓦。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