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举办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预备通知
各市(区)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局,市农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残疾人就业,积极备战2014年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我市拟定举办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设置
根据近几年全国和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设置的项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拟设置32个项目:
1.计算机与电子工程类(9项):计算机组装、计算机程序、微控制器应用、网页制作、文本处理、数据处理、CAD制图、桌面排版、速录师。
2.工艺美术类(6项):海报设计、flash动画制作、封面摄影、室内摄影、水彩绘画、陶艺。
3.服装类(2项):服装裁剪、男服制作。
4.手工制作类(8项):竹编、刺绣、剪纸、蜡染、扎染、木雕、钩针编织、手工编织。
5.生活服务类(7项):盲人保健按摩、美发、美甲、手机维修、插花、蛋糕装饰、中式烹调师。
二、竞赛选手条件
本市户口;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突出,综合素质较高;执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体状况稳定;年龄为16—49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和竞赛时间
1.竞赛时间:初定2014年6月—7月(具体竞赛时间和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
(1)预报名:2014年6月5日前,各市(区)将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1,只须上报选手名单部分)上报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正式报名:各地以市(区)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每个代表队须报领队1人,残疾人选手与工作人员(含领队、手语翻译等)按4:1的比例配备。2014年6月15日前,各市(区)填报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1)和竞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名单正式上报后不得更改,并由竞赛组委会审查。
四、竞赛办法
1.竞赛参照2011年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2012年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规则组织实施(竞赛规则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另行发送到各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2.每个竞赛项目原则上每队限报3人,可视情况上报经同意后作适当调整;报名不足2人(含)的项目不作为正式竞赛项目。
3.各类学校中的残疾学生按学校属地原则在当地残联报名参加竞赛。
4.参赛时各选手必须出示身份证、《残疾人证》和参赛证。
5.竞赛项目参赛选手8人(不含)以上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竞赛项目参赛选手5人(不含)以上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竞赛项目参赛选手3人(含)以上的,设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参赛选手只有2人的项目为表演项目,设优胜奖1个。
6.各参赛代表队团体总分为本队所有获奖选手得分总和。其中各项目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表演项目优胜奖2分。
五、表彰奖励
1.对竞赛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和获得表演项目优胜奖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参加市残联组织的职业技能选拔集训,备战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竞赛项目获得一等奖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泰州市残疾人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
2.对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对在竞赛组织和参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及奖金。
3.对组队参加本次竞赛的市(区),按参赛选手人数给予组织奖励。对选拔和组织选手参加微控制器应用、速录师、flash动画制作、陶艺、竹编、刺绣、剪纸、蜡染、扎染、木雕、美发、美甲、手机维修、插花、蛋糕装饰、中式烹调师项目竞赛和表演的市(区),分别给予特别奖励。
4.对做好选手参加市残联组织的职业技能选拔集训、备战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协调保障工作的市(区),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及奖金。
六、有关要求
1.本次竞赛由市残联主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市(区)残联、医药高新区民政局及市农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本地选手的选拔和集训以及组队参赛等工作。
2.各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赛各项准备,努力推动本地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在选手预报名的同时,请将本地选手选拔、竞赛组织等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3.各市(区)要确保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广泛性,通过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消息,最大程度的使广大残疾人了解、关注这一赛事,并踊跃报名参加。
4.各市(区)应组织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或选拔赛。报名参加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原则上应经过本地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或选拔赛产生。
5.各市(区)要深入到有关高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企业,积极动员和组织残疾学生、残疾职工报名参赛。
6.为调动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积极性,切实推进我市残疾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市残联将对参加省级(含)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的残疾人选手,给予在参训和参赛期间不低于60元/天·人的误工和生活补贴,并视情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对在省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残疾人选手,比照获得的奖金数额给予配套奖励。各市(区)要从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专项经费,对本地参训和参赛的残疾人职业技能选手给予相应的误工和生活及交通补贴,并比照残疾人选手在参赛中获得的奖金数额给予配套奖励。
7.各市(区)确定1名具体负责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联系人,并于2014年5月20日前将回执(附件3)上报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泰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蔡俊雅、吴尚群,联系电话:86393997、86393932、86393915,传真:86393931,邮箱:313850739@qq.com)
附件:1.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2.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3.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联系人名单回执
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6日
附件1
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市(区)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残疾类 型等级 | 单位职务 | 队内职别 | 参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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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队内职别一栏请填写在代表队内担任的职位类别(领队、工作人员、选手),报名表请
以打印形式填报,可加页。
附件2
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市(区) 编号:
姓 名 | | 性 别 | | 贴相片处(二寸)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生日期 | | 文化程度 | |
残疾类别及等级 | |
残疾人证号 | |
参赛项目 | |
家庭住址 | | 电 话 | |
工作单位 | | 电 话 | |
工种或岗位 | | 技术职称 | |
参赛项目曾取得何成绩或奖励 | |
市(区)残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残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竞赛组委会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