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靖江市残工委下发了《靖江市贯彻实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责任分解表》,明确了36个残工委成员单位109条工作职责。同时连续三年出台《全市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以考核杠杆约束镇(办事处)和部门残疾人工作。
《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自2013年3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多个部门在现有残疾人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贯彻落实新要求,推动残疾人事业朝着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2013年市人大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摸底。对照残疾人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结合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市残工委对《条例》进行了细致解读,细化了各项工作,明确了部门责任,印发了任务分解一览表,依法加快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步伐,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我市进一步加强《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是扎实推进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项务实之举。通过多年来的考核激励,残疾人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