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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三访三解”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4/3/20 15:26:53 点击量:

市残联各部(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靖江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靖发〔201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深入了解残疾人所需、所急、所忧,促使残疾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残疾人。经研究决定,在残联机关开展三访三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开展时间

走访活动从3月份开始至12月份。

二、走访对象与方式

残联机关干部每人联系一个镇(街道、园区、办事处),重点走访辖区重残人员及家庭、残困户、村居干部,走访人数不低于100人,其中重残人员尽可能逐一见面。

三、走访主要内容

1.走访重残人员,解辅具需求之急;

2.走访残困户,解帮扶脱贫之忧;

3.走访基层干部,解创新发展之策。

四、走访要求

1.要高度重视。走访活动是残联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残疾人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残疾人工作方式,推动残疾人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路径。残联机关全体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走访活动的政治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的整体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扎扎实实地完成好走访活动,确保走访活动富有成效,推动工作。

2.要细化内容。残联机关全体人员在走访活动中要以三访三解为主要内容,详细了解残疾人残疾程度,如实描述残疾状况,残疾人政策落实情况;要了解残疾人对康复、教育、就业、培训、文化等方面需求;要了解残疾人家庭成员人数、残疾人生活过程等;要了解残疾人家庭收入来源、住房条件、生活设施等情况。要做好走访记录,拍摄图片,建立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每月25日前将记录表和汇总表发送到JJSCL8899@163.com , 月底公布当月走访情况。

3.要注意方式。走访坚持从简、不扰民的原则,残联机关人员兼顾本职工作,自主安排走访时间;陪同人员不超过两人,一般不在基层用餐,路途较远的可在镇级机关食堂与所在机关工作人员同标准用餐,杜绝饮酒。走访中要用群众的语言、拉家常的方式与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交流,要以学习态度征求基层干部的意见;要准确掌握残疾人政策法规,准确解释政策内容,现场难以把握的,不得随意表态,敢于纠正不正确的传言;走访交流必须深入细致,防止蜻蜓点水、浮光掠影;走访必须采取与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见面的方式,禁止通过电话等其他间接途径了解情况。

4.要深入思考。残疾人的信息是推动残疾人工作发展的源泉,走访目的在于促进工作,要坚决摒弃为了完成任务而走访的思想。为此,要坚持一边走访,一边思考,根据走访结果,归纳共性、个性情况,对照工作查摆问题,思考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的举措,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创造性。走访活动结束后每个人必须撰写一篇调查报告。

5.要加强督查。对照要求,走访规定动作必须做到位。每个月走访结束后,将组织交流,逐个汇报每个残疾人情况,点评走访质量,并用电话抽查;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委托他人走访,严禁借走访之名,干有损工作形象之事,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附件:1. 市残联党的群众路教育实践活动走访分组表

      2. 市残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走访情况记录表

      3. 市残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走访情况汇总表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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