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扶贫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残联、各扶贫基地: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现根据《靖江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实施意见》(靖残[2008]11号)要求,各扶贫基地应于3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市残联,具体要求如下:
一、靖江市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绩效目标表
二、残疾人扶贫基地在岗残疾人职工花名册
三、残疾人扶贫基地辐射扶持残疾人员花名册
四、扶贫资金具体使用计划(预计可对多少名帮扶对象进行帮扶;辐射带动型基地要及时做好发放物品及相关物资登记,通过技术培训、农技辅导等细项安排,确保扶持对象年增加收入4000元;安置型基地按要求安排扶持对象就业,合理安排合适岗位,并按月做好工时计价及工资发放统计,确保扶持对象年增加工资收入5000元)
希各扶贫基地主动将相关申报材料按期上报市残联,逾期视作主动放弃扶贫基地申报资格。
附件:1. 靖江市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绩效目标表
2. 残疾人扶贫基地在岗残疾人职工花名册
3. 残疾人扶贫基地辐射扶持残疾人员花名册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