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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会议在靖召开
作者: 发布于:2013/4/28 15:27:28 点击量:

4月27日,泰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从今年6月起,推广使用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信息交互平台,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今后,我市所有用工企业都将严格按照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所有用工企业都要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就是说,企业每安排200名就业人员中就必须有3名残疾人,未安置或达不到安置比例的企业,将由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促进残疾人就业,并由财政统筹,用于各种惠残政策落实。

今年,省地税部门和省残联在全省推广使用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信息交互平台,是对用工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一次重要改革,可实现多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这样,所有企业用工情况、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残疾人保障金应征尽征情况都在平台上一目了然,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金征收,维护残疾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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