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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顺利实施
作者: 发布于:2013/4/16 14:37:04 点击量:

为进一步唤起社会爱心,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助残志愿者活动的深入开展,20129月,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全面部署了我市志愿助残相关工作;20133月,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做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结对帮扶及志愿者登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部署落实该项工作。

目前我市共有残疾人3.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4%。尽管近年来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但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还不够完善,部分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我市将建立市、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村(居委会)志愿助残服务网络,推行助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组织和招募社会志愿者参与助残活动,实现志愿助残服务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助残志愿者每人每年志愿助残服务不少于20个小时。
     “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包括“单位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党员干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社区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法律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网络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等多种形式。助残志愿活动主要以残疾人托养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等残疾人机构及其残疾人和贫困家庭残疾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多形式多方位的帮扶服务。在日常生活方面,如居家料理、看护照料、心理辅导、修理家电、修缮房屋、看病就医、帮助外出等。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和志愿者单位的资源优势,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技能培训、扶贫就业、法律援助,以及为残疾人或子女提供学习辅导等方面的服务。在农村,可为残疾人劳动生产提供服务,如生产技能培训、购买生产资料、帮助耕种收割和产品销售等。志愿者对帮扶残疾人可以采取资金帮扶,可以长期结对帮扶,定人、定时上门开展服务,也可以捐助款项、残疾人辅助器具、日常家用电器、生活用品等。

截止目前,市残联共收到63个机关部门志愿者登记表,13个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全部组建了以镇级机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志愿者队伍,“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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