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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重残护理补贴“城乡一体化”
作者: 发布于:2013/2/24 2:17:45 点击量:

最近,靖江市2012年度重残人员的护理补贴正在发放中,和以往不一样的是,今年,农村重残人员的护理补贴每人每月增长了50元,这样,城乡所有重残人员的护理补贴都是每人每月100元,实现“城乡一体化”。

    2010年,我市出台了《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的暂行办法》,凡年龄在16-60周岁的一级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重度残疾,生活明显不能自理,长期卧床或日常生活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确需他人长期照料的困难家庭残疾人,政府为他们发放护理服务费用,标准为农村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城镇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为取消城乡补贴差别,从今年起,城乡所有一级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重残人员均可领到每人每月100元的护理补贴。据统计,我市符合申请护理补贴的重残人员约5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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