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关于举办预防职务犯罪
警示教育讲座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残联,市残联各部(室),各康复机构,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工程参建单位:
根据市纪委《领导干部要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靖纪发[2013]6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强化管理。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行政会议中心视频会议室(2);
三、参会人员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各康复机构负责人;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请各与会对象准时参加。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