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2011年“共享阳光”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正式启动。保费为每年每人45元,由保险公司和市残联分别承担15元,个人自付15元。意外保险精神下达后,各村、居委积极响应,不到一星期,大部分残疾人保费都陆续自愿缴至各村、居委。
去年靖城街道的被保险人李平,他是视力残疾二级,外出时由于视线不清摔了一跌,把腿摔折了,保险公司很快做了理赔。李平的家庭本就贫困,这笔理赔费为他解决了就医的实际困难。今年推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时,李平第一个把钱送到所在居委,并称残联的这项福利对残疾人来说太好了。15元对家庭都不富裕的残疾人来说既能承受得起,又买了份保障。
现今人们的保障意识都渐强,“共享阳光”这项针对性残疾人推出的意外伤害保险,对普遍都不富裕的残疾人家庭来说是场及时雨。